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中证信用将行业定位为商务服务业,但半数收入来自投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中仍有半数收入来自具有金融属性的信用增进业务,行业定位合理性被质疑;此外,不同信披文件对研发费用构成提供不同的表述,如何保证信披的真实性?
本刊研究员 刘俊梅/文
9月28日,在创业板申请首发的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信用”)因主动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而终止审核。据深交所披露,中证信用IPO申请于2020年11月5日获受理,2021年1月27日完成首轮问询回复。2021年4月1日,因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中证信用被中止审核,直到7月23日才恢复审核。谁曾想,两个月后,中证信用又主动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证信用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最终是铩羽而归。
据招股书披露,中证信用作为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致力于通过科技驱动打造服务于信用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设施,以信用增进为基点,通过科技手段和专业化服务,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信用风险管理、信用增进、信用资产交易管理在内的全信用价值链服务。
2018-2020年(下称“报告期”),中证信用实现营业收入11.37亿元、11.49亿元和15.4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6.38%;同期,中证信用实现净利润3.61亿元、3.85亿元和5.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25.68%。报告期内,中证信用收入、净利润规模稳步增长。
此次在创业板申请首发,中证信用拟募资15.09亿元,其中3.09亿元用于基于全信用价值链的智能风控体系及信用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9亿元用于支持普惠金融项目,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行业定位被质疑
招股书显示,中证信用行业分类属于商务服务业,主营业务为信用风险管理、信用增进、信用资产交易管理。
但从收入构成来看,中证信用总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仅为五成,而另一半收入则来自投资业务。报告期内,中证信用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98亿元、6.12亿元和8.67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52.59%、53.25%和56.26%,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5.26亿元、5.31亿元和6.59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6.22%、46.22%和42.78%。
此外,中证信用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三部分内容,即信用风险管理、信用增进和信用资产交易管理。据招股书披露,在信用增进领域,中证信用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人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场景下的增信需求提供服务。因此,中证信用的信用增进业务仍是一个带有金融属性的业务。
报告期内,中证信用信用增进业务收入分别为3.22亿元、3.32亿元和4.53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53.83%、54.21%和52.27%;也就是说,中证信用主营业务收入中仍有五成以上收入来自具有金融属性的信用增进业务。
由此可见,报告期内,中证信用营业收入中由具有金融属性业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8.48亿元、8.63亿元和11.12亿元,分别相当于其营业收入的74.52%、75.09%和72.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金融业是“原则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之一。
因此,首轮问询的首个问题就提出,请发行人结合信用增进业务及投资业务的实质等,补充披露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的合理性。
研发费用结构信披不一致
招股书显示,业务及管理费是中证信用营业支出构成中的主要内容。报告期内,中证信用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4.63亿元、5.07亿元和5.84亿元,在营业支出中的占比分别为65.33%、73.69%和70.89%。业务及管理费的构成以职工费用、研究开发费等为主。
首轮问询问题16的回复显示,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中证信用研究开发费分别为549.03万元、6042.45万元、4842.68万元和2312.69万元,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522.82万元、5424.44万元、3779.71万元和2223.44万元,在研究开发费中的占比分别为95.23%、89.77%、78.05%和96.14%。
可是,最新招股书却显示,2018-2020年,中证信用研究开发费分别为6042.45万元、4842.68万元和5633.36万元,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5396.14万元、3696.53万元和5021.35万元,在研究开发费中的占比分别为89.3%、76.33%和89.14%。
对照上述两组信息不难发现,首轮问询回复和最新招股书报告期的重叠期为2018年和2019年。尽管两份信披文件关于中证信用在这两年的研究开发费是一致的,但研究开发费中的职工薪酬却发生了变化。
2018年,首轮问询中研究开发费的职工薪酬比招股书多了28.3万元;2019年,首轮问询中研究开发费的职工薪酬比招股书多了83.18万元。
而且,通过对照两份信披文件关于研究开发费结构的信披内容发现,最新招股书将职工薪酬减少的部分划归到了“其他”项目中,从而增加了“其他”项目金额。中证信用是基于什么考量要对研究开发费做出这种金额不大的结构调整呢?可惜,最新招股书并未对此给出任何解释。
无论是招股书还是问询回复都属于信披文件。如果针对同一个项目,不同的信披文件可以“任性”的各自表述,那么信披文件的真实性还如何得以保证呢?
瓜分6666元现金红包!领取8%+理财券,每日限额3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