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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原因曝光!又有基金销售银行被监管 360旗下机构也被通报

时间:2021-12-22 08:24:58 | 来源:中国基金报

记者若晖

又有一批违规基金销售机构年底遭到监管集中“曝光”。

据辖区证监局通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另一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则存在违规向投资者提供“先支付后认证”服务的行为。

最终,两家基金销售机构均被监管层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部分销售机构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纳入考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坚持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对存量基金产品持续销售、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激励安排,不得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不得实施短期激励,不得针对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

不过,有基金销售机构依旧“我行我素”,最终遭到监管层处罚。

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中称,经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银行理财经理管理办法(A/1)》明确了你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但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而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你分行定期对理财经理的基金销售量进行汇总、统计,并将基金销售业绩纳入考核,但存在理财经理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情况,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你分行未能了解客户的诚信记录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证监会令第177号)第六条的规定。

四、你分行存在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60数科集团旗下基金销售机构被责令改正

事实上,不只传统银行代销渠道,部分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也因销售中存在的种种不合规行为,被监管层公开通报。

河南证监局近日对外发布《关于对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通报中指出,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向投资者提供“先支付后认证”服务,客户在进行合格投资者认证之前,可以先支付申购资金,完成认证后自动进行私募资管产品申购。二是向未履行特定对象确认程序的投资者提供私募资管产品历史业绩、净值数据、申赎安排、产品公告和合同协议等内容的查询权限。三是销售公募基金时,对投资者风险揭示不到位,风险测评问卷要素不完整等。

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要求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21年12月20日前予以改正。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应当在2021年12月30日前,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与此同时,和耕传承基金法定代表人温丽燕也被实施监管谈话措施。

据官网介绍,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货币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是360数科集团(360品牌授权)旗下子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和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和耕传承基金90%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和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上海奇步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奇步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2.58%股权,360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周鸿祎是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早在2018年12月,和耕传承基金销售也曾遭到监管处罚,据当时披露的《关于对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和耕传承基金销售当时一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销售公募基金产品时未严格履行审慎调查程序;二是部分员工薪酬由你公司控股股东发放;三是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数据不准确;四是客户回访工作不到位;五是《投资者权益须知》部分内容未更新。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近期被注销销售牌照

随着监管趋严,多家基金销售机构年底被监管通报处罚,更有部分基金销售机构被注销基金销售牌照。

12月8日,北京证监局指出,钱景基金在销售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与全资股东混同经营、内部控制不健全且未对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与不符合监管部门资质要求的机构合作开展私募基金销售、未能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等问题,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销售业务6个月的监管措施。

11月12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注销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公告》,公告中称,近期,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向我会提交了注销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决定注销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就在同一天,江苏证监局根据前期对大泰金石基金作出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按照有关规定,也决定注销了大泰金石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除了上述两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根据相关销售机构自己提交的注销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吉林证监局注销了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山东证监局注销了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此外,四川银行因新设合并后尚未取得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注销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注销其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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