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5日开始,短短5个工作日内,我司已收到超过5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责任险)采购咨询。”11月23日,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对红星资本局说道。
而据东方财富Chioce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1日,今年共有154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董事责任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购买计划,同比大幅增长53%。
平安产险销售人员对红星资本局介绍说,董责险核心保障的,就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风险所带来的监管调查、股民索赔等,主要赔付的损失包括律师费、赔偿金、舆情费用、专家费用。2020年全年,行业内有570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合计投保保费近1亿元。预计未来上市公司董责险保险费会有明显涨幅。
近日,继上市公司“独董离职潮”后,董责险也受到了外界关注。但红星资本局采访了解到,虽然董责险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高枕无忧”。
董责险需求激增
5天50余家上市公司咨询
11月12日,康美药业案一审落地。作为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个案件,一审判决中,*ST康美(维权)(600518.SH)5名兼职独董应承担5%-10%的巨额连带赔偿责任,合计金额高达3.69亿元,远超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一年数万元的独董薪酬。
受此案影响,近期,A股上市公司频频公告独董辞职引起热议。与此同时,能够分散独董履职风险的董责险也引起了更多上市公司的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董责险20世纪30年代发端于美国。2002年1月7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之后,中国平安、中国人保、华泰财险等险企相继推出董责险相关产品。2002年1月24日,万科A(000002.SZ)与中国平安签订首份保单,成为董责险首个买家。
11月23日,平安产险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在康美药业案一审落地后,董责险再迎小高峰。自11月15日开始,短短5个工作日内,我司已收到超过50家上市公司的采购咨询。”
平安产险称,2020年至2021年10月,行业新增投保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300余家,整体投保率提升了50%以上;截至2021年10月底,市场已有约650家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投保率约为15%。
而此前,据媒体报道,2002-2019年的近20年间,投保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总共不到400家。
仅上市公司可投保
主要赔付律师费、赔偿金、舆情费用等
“董责险是非常小众的险种,很少有人问,但最近也有客户来咨询这个事。”11月22日,红星资本局以咨询者身份致电中国平安贵宾服务专线时,平安产险销售人员说。
据了解,董责险,全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赔偿责任保险,是对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在执行公司管理职务时,因不当行为遭受股东、雇员、政府机构、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诉讼或调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
该险种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公司为个人责任进行的补偿;另一部分是公司自身的责任,承保范围包括庭外和解、判决或和解损失、律师费以及对于公司事务正式调查的抗辩费用等。
根据上述销售人员提供的保险条款显示,简单来说,董责险在平安产险内核心保障的,就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风险所带来的监管调查、股民索赔等,主要赔付的损失包括律师费、赔偿金、舆情费用、专家费用。
该销售称,“只有上市公司或IPO公司可以投保,高管个人是不能投保的。”
平安产险认为,受监管趋严和董责险投保率提升的影响,未来各大保司董责险赔付率有所提升是正常且可预期的。
去年570家公司保费近1亿
游族网络预算保费不超90万,限赔5000万
董责险保费和费率情况如何呢?
“保费和费率已经是很深入的问题了,这涉及最后成交的价格了,需要客户提供材料,然后我们上报了之后才能给出最终的保费。”上述平安产险销售人员对红星资本局表示,无法确定上市公司大范围的董责险保费和费率,“每个公司都不一样的,基本上没有一个标准的恒定费率,都是要有一些相关材料,然后核保才能报出来。”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已经投保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和相关险企均未公布董责险具体投保细节,投保价格和费率也无从得知。
但平安产险方面对红星资本局介绍,2020年全年,行业内有570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合计投保保费近1亿元。“从数据来看,过往的保险费率严重偏低,可以预计,未来上市公司董责险保险费将有明显涨幅,直到达到合理水平。”
另外,根据一些上市公司已公布的董责险保费预算及保额情况,大致可以推算国内董责险投保价格及保险杠杆比例。
游族网络(002174.SZ)2021年4月发布公告称,公司今年董责险预算保费为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赔偿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杠杆为55.6:1。
游族网络公告截图
而在2020年轰动一时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有媒体报道称其董责险总保额达2500万美元。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瑞幸咖啡董责险保单组成的“共保体”一共有4层,“底层共保体”由8家中资公司组成,包括中国平安产险、中国太保产险、中国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国任财险、大地保险、锦泰财险、前海财险。
过去一年费率明显上涨
七成公司保额上升仍可能“不够赔”
平安产险对红星资本局表示:“过去一年中,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费率水平较过往年度已出现明显上涨,部分项目更是有翻倍涨费的迹象。”
另外,据证券日报报道,根据公开披露的公告信息,已采购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超过50%的最高保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而在新证券法施行后,2020年新采购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70%将其保障额度提升至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
尽管七成上市公司都提高了保额,但仍可能出现不够赔的情况。
在康美药业一审判决中,投资者最终获赔24.59亿元,5名独董合计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高达3.69亿元,远超多数上市公司1亿元的保额。
平安产险称:“康美药业案将对市场起到示范效果,未来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保障额度可能持续上涨,以更好地应对其自身及其董监高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另外,近期可能将出现部分保险公司收紧核保政策、上调费率,甚至退出或进一步缩小承保能力等情况。”
购买后并非“高枕无忧”
故意违法等行为不在承保范围内
“董责险”虽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过失等带来的法律责任风险,但也并不是就此可以“高枕无忧”。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故意违法犯罪行为就不在董责险承保范围内。
根据平安产险销售人员提供的保险条款,该险种在平安产险内的责任免除,核心在于故意行为认定,包括:已知行为;故意行为;罚金、罚款、违法所得;控股股东提起的请求四种情况。
其具体解释为,保险期间开始前已发生的赔偿请求、被保险人已知或应当知道的可赔情况或赔偿请求所引起的损失;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中国大陆或A股所涉及的行政罚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起的赔偿请求。四种情况不在承保范围内。
其中,故意违法行为包括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编造虚假销售行为或虚假客户、伪造文件、虚构财务数据等欺诈、主观故意行为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其他被保险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或故意犯罪行为。
平安产险补充称,除此之外,公司还设定了适当的免赔额来避免成为上市公司的保护伞,“免赔额的主要作用之一即实现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一定程度上的风险共担。一旦出现风险事件,相应被保险人于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将由其自行承担,反向要求其务必日常做到勤勉尽责,避免自身财务受损。”
平安产险对红星资本局表示,传统董责险本身属于舶来品,目前在本土化的过程里,还存在一些实际操作上的技术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信息严重的不对称。董责险的核保工作主要依赖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公告和市场公开信息,诸如关联交易重大遗漏等问题,原则上更是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获悉。
第二是需要专业化的管理模式。A股上市公司的风险环境有着高度的本地化特点,并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这需要聘请有相关经验及背景的核保人员进行集中核保管理。
第三是行业内部分险企风险认知不足。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投保率仅为15%左右,市场覆盖率不足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完全通过大数法则来了解风险。而部分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低价策略或不合理的保险条款进行承保,也不利于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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