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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再次上演“悬疑剧”,江苏警方最近有点忙

时间:2021-11-17 08:26:58 |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来源:证券日报

文 " 曹卫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渤海银行南京分行28亿元存款质押事件真相未明,近日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也爆出类似存单质押问题。

11月15日晚,A股上市公司科远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投资”)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4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后未能赎回,经问询得知,该笔存款被作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瑞豪”)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

依据公告,科远智慧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总额为3.45亿元,包含上述4000万元定期存款在内共计有2.95亿元存款被质押,剩余5000万元存款未被质押。对于上述质押行为,科远智慧在公告中表示“毫不知情”。

11月16日,记者致电涉事三方,科远智慧及浦发银行均回复称“已向警方报案”,被担保方南通瑞豪大股东方王伟民回应称,对此事毫不知情,他本人并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持有南通瑞豪相关股份。

真相扑朔迷离,股价应声大跌。11月16日,科远智慧以13.34元/股的价格开盘,盘中最低跌至12.94元/股。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13.38元/股,下跌4.02%。

近3亿元理财资金莫名“被质押”

今年4月份,为提高公司短期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科远智慧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科远智慧先后8次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定期存款,金额在2000万元至8000万元不等,年化收益率为2.13%或2.25%,累计购买总额达3.45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购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其中自有资金1.9亿元,募集资金1.55亿元。处于质押状态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分别为1.7亿元、1.25亿元。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募集资金是严令禁止被质押的。”科远智慧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常如果公司的资金用来质押,是要开董事会,然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公告的。”

科远智慧地处南京市江宁区,为何会选择在几百公里以外的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理财产品?采访中,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在南通有一个参股公司南通绿源,因为日常经营需要便在当地银行开了户。”

天眼查APP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远投资旗下确有一家名为南通科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60%,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7日。

被担保方南通瑞豪同样地处南通,对于这笔4000万元的质押担保,南通瑞豪作何表态?天眼查APP显示,南通瑞豪公司法人代表为刘涛,第一大股东为王伟民,二者分别持有公司30%和70%股权。

11月16日,记者致电王伟民,对于科远智慧帮助南通瑞豪进行质押担保一事,王伟民表示毫不知情。“我从来没有在公司任职,也没有参与过公司任何事务。这个事儿我也懵了一晚上。”王伟民告诉记者。

真相扑朔迷离 双方均已报警处理

依据公告,科远智慧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第一笔定期存款时间是2020年11月10日,该产品的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蹊跷的是,该笔定期存款在2020年11月10日当天即已作为南通瑞豪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由于南通瑞豪未能按时偿债,导致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时赎回。

4000万元资金暂无法赎回,剩余2.55亿元质押资金是否也存在到期不能赎回的风险?采访中,科远智慧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采取的手段措施我们都采取了,公司法务正在和警方沟通,如果有最新进展,我们也会及时公告。”

作为资金保管方的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对此事有何回应?11月16日,浦发银行工作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时表示,“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是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的下属分行,目前这一事项由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在处理。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与科远投资确有存款等业务关系,为依法保障银行和客户方的权益,查明事实真相,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在开展排查的同时,已于11月15日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报案,并提供了相关业务资料。后续,浦发银行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切实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依据现有公开资料来看,事件走向可能性比较多。如果相关担保文件上确实有公司印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那么上市公司涉嫌构成违规担保,从信息披露的角度,上市公司亦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如果相关担保文件中的公司印章、签名是伪造的,这就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这个担保本身应该是无效的,上市公司也不存在信息披露问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在该担保未经上市公司审议和公告的情况下,即便印章和签字是真实的,上市公司也可以主张担保无效。此时法院是否会支持上市公司的主张,取决于被担保人是否是善意相对人。”王智斌补充道。

目前涉事双方均表态已向警方报案,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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