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
10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一周年。这份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虽然仅落地一年,但是,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初见成效,上市公司总体面貌已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一年来,证监会制定细化举措,着力推动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化解重大风险,打击市场乱象。同时,地方积极出台配套文件,各相关部门也确立了多项具体措施,形成了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截至9月30日,上市公司的数量为4506家,市值近87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家数、市值分别位列全球第三位和第二位。实体上市公司数量仅相当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但利润总额相当于一半,上市公司发挥头雁作用,进一步夯实经济“基本盘”。
一年来,上市公司成长性、创新性进一步凸显。从半年报披露情况看,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年分别平均增长16%、17.6%,营收增速较规上工业企业高出8.1个百分点,有力带动我国经济持续复苏;研发支出两年平均增长21.9%,专利数量较年初增长7.4%,新旧动能转换明显加快。
一年来,上市公司风险总体收敛。截至2021年6月底,风险类上市公司较2019年底下降达32%。“清欠解保”取得显著成效,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上市公司整改完成率超七成,股票质押风险得到实质性缓释,风险化解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果。
一年来,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一批低质量、高风险的“问题公司”被动态出清,退市公司不再是偶发个例。今年1月份-7月份,已有96家公司因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4家公司退市,其中17家强制退市,6家重组退市,1家主动退市,“应退尽退”理念得到充分认可,多元化退出渠道逐渐形成。
一年的时间虽然并不长,但是,在《意见》发布的一年中,证监会细化分解84项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全系统一盘棋的抓落实格局;各部门、各地方齐抓共管合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需要注意的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还须久久为功。虽然当前上市公司质量已经稳步提升,但是,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经营和治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影响资本市场“晴雨表”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下一阶段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需要继续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从监管层面来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应继续坚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例如,加快出清“空壳僵尸”“害群之马”、依法严厉打击逾期未完成整改和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通过重点问题的突破,增强市场主体对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说,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董监高应正确认识提高自身质量的重要意义,承担起自我完善、规范发展的主体责任,严守“四条底线”、坚持“四个敬畏”。
从中介机构角度来说,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介机构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至关重要,特别是在注册制下,对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中介机构应做到诚实守信、归位尽责,成为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的第一道防线。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意见》的出台只有一年的时间,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相信在“十四五”时期,随着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的持续增强,将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