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9月23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介绍,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出现了培训机构和个人“打擦边球”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培训、参与课后服务导致学校教师负担增加、学科类培训转向和资本涌入非学科类培训等问题,亟需出台相应指导意见。
为防止出现政策空白,教育部将研究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快校外培训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对非学科类机构管理一并纳入。
此前针对学科类培训转向地下,教育部办公厅已发布《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此次再表态要对学科类培训转向和资本涌入非学科类培训培训的问题,进行治理,这给校外培训机构传递明确的信息:“双减”将致力于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包括公开的负担与隐形的负担,学科类培训与非学科类培训负担。当前开放非学科类培训,主要是考虑到学生的非学科培训负担并不重,且非学科培训可为学生提供差异化选择,而一旦资本涌入非学科培训领域,造成非学科培训的内卷化,加剧学生的非学科培训负担,那么,非学科培训将面临更严的监管措施。
概而言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甚至基础教育学生的校外培训,不存在所谓的“新风口”,资本也不要制造所谓的“新风口”。因为任何“新风口”都可能被炒作“培训热”,对应的是学生的培训负担和家长的焦虑。
学科类培训转向非学科培训,一定要吸取此前学科类培训的教训。无论是学科类培训还是非学科类培训,都要坚持提供差异化选择的定位,不能变为“全民培训”。
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向非学科培训领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机构要求生存,就必须转型。转向非学科培训领域,很可能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加剧非学科培训领域的竞争,二是刺激家长新的焦虑,增加学生的非学科培训负担。
把校外培训分非学科类培训与非学科类培训,主要是基于培训对学生的影响。从学科划分看,如果语、数、外归为学科,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同样是学科。之所以把语、数、外等培训列为学科类培训,艺术、体育等列为非学科培训,是考虑到语数外等科目的培训直接与学生提分、升学挂钩,加剧应试;而艺术、体育科目教学在中小学存在被弱化、边缘化的问题,艺术、体育培训为学生培养艺体兴趣和技能有促进作用。
但是,当艺术、体育培训也与应试挂钩、刺激焦虑时,对艺术、体育培训的监管,就可能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尤其是我国已经将美育、体育纳入中考,且明确将提高中考体育的分值,在这种情况下,学科培训机构转向非学科培训,进行资本化运作,非学科培训会出现怎样的局面,是可以想象的。近期,就有媒体在炒作非学科培训的“美妙前景”,甚至预测可能出现会出现千亿市值的非学科素质教育培训的上市公司。
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种走向,进而提出要纳入治理,防止出现政策空白,这是积极的。
从政策层面看,治理资本涌入非学科培训,除了要求非学科培训机构要有合法的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之外,可选择的治理方式有二:一是允许非学科培训机构登记为营利性机构,但不准上市,这类似于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二是采取监管学科类培训一样的措施,明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禁止进行资本化运作。目前看来,由于“双减”意见对非学科类培训没有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要求,因此,明确非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上市,是一个很可能的选项。
这提醒所有转向非学科培训的机构与涌入的资本,不能重蹈学科培训的覆辙。要做教育,而不是追求做大生意,如果还是搞资本运作,想做大体量与规模,搞几百亿的上市公司,这不是“双减”所希望看到的非学科类培训“蓬勃发展”的局面。
说到底,任何校外培训的火爆,对应的都是学生的培训负担和家长的过重教育培训支出。这是所有培训从业者必须明白的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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