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鑫
从横空出世到首批业务规则马不停蹄出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正逐渐揭开面纱。
9月5日,北交所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会员管理制度》)等业务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日,北交所工商信息显示,全国股转公司持股100%,为单一股东,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徐明担任交易所董事长。
上市标准整体平移精选层
《上市规则》共13章,366条,包括总则、股票上市、上市保荐和持续督导、公司治理、退市等章节。
在上市要求方面, 北交所平移精选层4套上市标准作为上市条件。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预计市值、财务标准等条件,可以在北交所上市。
北交所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和标准具体如下: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退市方面,北交所建立了多元的组合。《上市规则》明确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其中,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
交易类情形包含股票价格、股东人数、市值等指标,考察期均为连续60个交易日。
财务类情形包含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指标,考察期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规范类情形包含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重大违法类情形包含公共安全重大违法和欺诈发行等情形。
公司被强制退市后,符合新三板基本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可以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且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此外,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北交所取消了主办券商终身督导制度。北交所表示,考虑到交易所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核,采用成熟有效的持续监管安排,因此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 把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第一责任人。
实行混合交易,预留做市机制空间
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北交所称,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
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价格发现,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 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北交所还明确了明确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标准,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的属于异常波动,交易所进行交易信息公开。
领导班子揭开面纱
天眼查显示,北交所已完成工商注册,成立及核准日期为9月3日,北交所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是其唯一股东。
公司董事长为徐明,也是全国股转系统的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隋强。此外,公司董事还有陈永民、李继尊、贾文勤、李永春、张梅、周贵华、王宗成、王丽。公司监事会主席为党小卉。
此前证监会已经透露,北交所实施公司制,与沪深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交所将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
从市场结构上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交所的建设和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
《会员管理制度》在会员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信息使用、技术规范等方面作了规定。会员在公司制交易所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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