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豫金刚石造假坐实三人“十年禁入” 有律所开始接受投资者索赔登记

时间:2021-08-19 08:25:55 | 来源:第一财经

即便公司被强制退市,也不会影响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进行索赔

经历了8个月又8个月,*ST金刚(维权)(股票原简称:豫金刚石,300064.SZ)重大财务造假坐实并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早在2020年4月4日,豫金刚石披露大幅下修2019年全年业绩,由预计盈利8040万元下修为巨亏51.5亿元,被证监会对决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过历时8个月的调查,豫金刚石于今年年初收到了证监会披露的违法案件调查情况,公司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豫金刚石存在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且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对此证监会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决定责令豫金刚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13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处罚罚款合计3595万元。另外,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董秘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奇,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超伟三人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某律所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已接到投资者的索赔登记,预计后期登记数量不会小,对于投资者关注的退市问题,即便公司被强制退市,也不会影响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进行索赔。”

截至8月18日收盘,*ST金刚收报2元,跌幅4.76%。截至8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4868名。

采购产销“全套”欺诈坐实

8月16日,*ST金刚(30006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等违法事实,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具体看来,公司通过虚构采购交易,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捏造了一些列虚假情形。具体涉嫌六项违法事实。

首先,公司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通过虚构非饰品类、饰品类销售交易,三期年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1371.52万元、21239.49万元、3972.2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486.34万元、5710.43万元、700.2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98%、44.01%、0.14%(按利润总额绝对值计算)。

在采购业务上,公司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案期间,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利用采购业务向实际控制人转移资金等方式,于2019年虚增存货62813.33万元,虚增固定资产40645万元,于2016年~2019年分别虚增非流动资产11838.14万元、13838.14万元、11612.27万元、82141.81万元,于2018年虚增在建工程15551.72万元。导致2019年末虚增资产、净资产185600.14万元。

豫金刚石还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后者于2016年~2019年分别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均为当年新增占用金额)13733.18万元、60108.82万元、216208.53万元、26898.08万元,分别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比例为2.07%、8.79%、31.01%、14.92%。 豫金刚石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豫金刚石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导致2016年~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的,还有2016年~2019年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对外提供担保合计34笔,合计金额413197.44万元;以及在收到与中融智造、牛银萍相关诉讼的判决结果后,未确认相关预计负债及披露,导致2018年虚减预计负债、虚增利润总额23414.86万元,占当年合并利润表披露利润总额的180.46%,同时导致2019年利润总额相应虚减,其2018年、2019年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豫金刚石在收到与田园园、杭州厚经相关诉讼的判决结果后,未按规定在2018年报中披露或有负债,导致其2018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总的来看,豫金刚石先后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预计6743.8万~9634万元)、《2019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8040.34万元) 与《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净利润-515149.7万元)、《2019年年度报告》(净利润-519654.94万元)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受损股民索赔持续征集中

随着处罚决定落地,豫金刚石的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在路上。

“目前本所已开展了投资者索赔征集”,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所律师宋一欣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7日间买入豫金刚石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0年4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眼下,除了投资者索赔将对豫金刚石的财务状况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诉讼缠身也是一块压在公司账本上的“重石”。

8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84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601743.28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52项(较上期新增公司与浙银信和案件、与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案件以及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案件判决生效),案件金额为327034.09万元。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81057.6万元(2021年6月公司海口农商行账户资金被划扣4512.86万元系公司与苏豫有色担保纠纷案件所致,本期较上期新增公司交通银行郑州铁路支行账户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划扣24.61万元)。公司表示,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事项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执行文书,所涉诉讼案件暂无法确认。

基于此,公司退市“一触即发”。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告指出,豫金刚石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民福利!金牛、茅台、手机……任务“豪”礼,等你来拿>>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