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亿晶光电(维权)(600537.SH)股价大跌7.54%,报收4.17元/股。
消息面上,上周五(7月9日),该公司披露,因自身资金需求,其大股东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荀建平、姚志中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397,7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34%,这也是该股东所持亿晶光电全部股份。
这意味着,作为亿晶光电原实际控制人、创始人的荀建华家族将从上市公司彻底退出。
“此前控股权交割完后,荀建华等已经退出公司管理层。” 亿晶光电证券部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相关人事早就做好了安排,不会受减持事宜的影响。
对于股价波动,前述人士认为,这是正常的市场反应,管理层可能不会过多干预二级市场情况。“有的投资者理解是‘利好’,可能觉得‘不管双方是否有矛盾或磨合情况如何,起码单一控股股东经营公司,可以对公司运营有更多施展拳脚的空间’;也有投资者可能理解为‘利空’,毕竟荀总是这个行业一个很资深的老前辈。”
“借壳”上市第一年业绩就变脸
公开信息显示,1962年出生的荀建华是是国内光伏太阳能产业先行者之一。
2008年,常州亿晶被福布斯评为中国潜力企业榜第二名。彼时,常州亿晶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型企业,荀建华持股比例超75%,另两个个人股东是其弟弟荀建平、妻弟姚志中。当年9月,该公司启动上市计划,希望于2009年A股IPO上市并筹资20亿元。但事与愿违,常州亿晶IPO上市进展缓慢。
2009年年底,常州亿晶试图通过“借壳”彼时陷入亏损的海通集团(上市公司曾用名)走捷径登陆A股。重组方案显示,海通集团拟以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份外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估值约6.98亿元)与常州亿晶股东所持有的常州亿晶100%股权中相应等值部分(估值约28.24亿元)进行置换;对于置入资产评估价值超过置出资产评估价值的21.26亿元,海通集团将以8.31元/股的价格向常州亿晶股东非公开发行25583.73万股作为受让该部分资产的对价。
同时,荀建华等相关方对常州亿晶随后四年的业绩做出高额承诺,承诺2010年至2013年净利润为3.04亿元、3.49亿元、3.67亿元和3.39亿元。公告显示,如不能完成上述业绩承诺,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协议规定,以其持有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直到2011年,该“借壳”事宜才完成。2011年12月30日,海通集团正式更名为亿晶光电。荀建华作为创始人,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但重组事宜完成第一年,亿晶光电业绩就”变脸”了。界面新闻获悉,根据亿晶光电历年年报,2010年,亿晶光电实现净利润7.47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但2011年该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1.06亿元,未达当年承诺的3.49亿元;此后,2012年、2013年,其实际净利润分别是-6.88亿元、6887.68万元,距离承诺业绩目标更加遥远。
图片来源:Wind实际业绩不达标,荀建华等原承诺方于2013年4月重新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其中包括实际控制人以股份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偿转送股份、延长股份锁定期、不参与利润分配等四个方面。
公司当时称,如果因为利润补偿使荀建华失去了控股地位或者离开公司,对亿晶光电未来的生产经营将带来重大负面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可能遭受损失。据当时公告,截至2012年底,置入资产实际累计实现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额达8.8亿元,按照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股份补偿,承诺人将注销或送出股份约1.65亿股,承诺人的持股比例将由46.08%下降至18.28%;如果亿晶光电2013年度仍无法实现承诺利润,则承诺人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甚至可能出现持股为零的情况。
信披涉违规违法遭立案调查
即便按照新的业绩补偿方式,荀建华也拖到2017年才完成相应补偿工作。当年4月5日,亿晶光电公布,已收到荀建华支付的补偿专款共计6.95亿元,相关利润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这笔补偿款却来自于勤诚达投资。2017年1月公告显示,荀建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9,287,992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9%)协议转让给勤诚达投资,勤诚达投资在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款时,将其中的6.95亿元专项用于荀建华对亿晶光电的利润补偿。
但同年5月披露公告却显示,在当年1月份签署协议中,荀建华同意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235,271,854股股份(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转让予勤诚达投资,转让总对价为30亿元整(税前金额,含补偿专款),其中第一批转让7.59%持股。亿晶光电表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勤诚达投资将直接持有 235,271,85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并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古耀明替代荀建华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荀建华持股比重也降至10.36%。
前后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情况,让亿晶光电及荀建华于2017年6月2日收到宁波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也因此,2017年6月21日,证监会对亿晶光电下发调查通知书,原因是“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18年4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布调查结果,除了前述控股股东转让股权事宜未及时披露外,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荀建华等因此遭监管罚款、警告及公开谴责。
很快,投资者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亿晶光电提起诉讼事项。2021年6月21日披露的公告显示,亿晶光电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632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1.45亿元。
需要关注的是,待监管调查结束后,亿晶光电此前控股权转让事宜才继续推进,并于2019年5月变更实际控制人为古耀明。到2021年1月,古耀明又将所持的勤诚达控股99%股权赠与其子古汉宁;后者也成为亿晶光电的新实际控制人。
新实控人入主,并未改善亿晶光电的业绩。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该上市公司分别亏损3.03亿元、6.52亿元;2021年一季度,其继续亏损8040.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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