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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IPO启示录:信披数据不准确、不合理不影响初审通过

时间:2021-07-12 16:25:07 | 来源:财经自媒体

来源:天下公司

对江苏国泰的销售收入不及四份已履行的大额合同,2019年和2020年,基于材料单耗和1201产品产量计算的2,4-二氯氟苯和三氯化铝耗用量远高于披露值;不准确、不合理的信披数据频现,却不影响本立科技通过IPO初审,现已进入注册申请阶段。

本刊研究员 刘俊梅/文

据深交所官网披露,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立科技”)的创业板IPO申请之旅已进入“注册申请”阶段。

本立科技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2020年(下称“报告期”),本立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4.38亿元、5.59亿元和6.25亿元,2018-2020年,营收增速分别为29.79%、27.7%和11.72%;同期,本立科技实现净利润2517.98万元、4485.54万元、7312.36万元和9171.38万元,净利润增速分别为78.14%、63.02%和25.42%。可见,报告期内,本立科技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速在持续下滑。

除营收和净利润增速持续下滑问题值得投资者予以关注外,本立科技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信披问题也不容忽视。

对江苏国泰销售收入存疑点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和2019年,作为贸易商的江苏国泰均位居本立科技五大客户之列,为本立科技贡献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451.81万元和4611.91万元;2020年,因终端客户采购额减少,江苏国泰对本立科技的采购额大幅下滑为1972.43万元。

但是,招股说明书“销售合同”所披露的信息却表明,2019年,本立科技对江苏国泰的销售收入可能要比4611.91万元大得多。

招股说明书根据重要性原则,对报告期内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主要销售合同予以了披露。披露结果显示,2019年,本立科技对江苏国泰已履行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共有四份,合同标的全部为1501产品,总合同金额为5594.55万元。

由于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据此可计算出,2019年,本立科技对江苏国泰的这四份销售合同产生的销售收入应为4822.89万元。

此外,招股说明书“报告期贸易商客户退换货情况”还显示,报告期内,2019年度贸易商小安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包装破损换货0.53万元,2018年度和2020年度贸易商客户不存在其他退换货情形。

这意味着,2019年,即便本立科技对江苏国泰的销售合同仅为这四份大额合同,且没有发生销售退回的情况下,其产生的销售收入已比招股说明书披露的4611.91万元超出210.98万元,更遑论还有其他合同的情况。

因此,2019年,本立科技对江苏国泰的销售收入是否真的为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4611.91万元,还有待本立科技及其中介机构的进一步确认。

1201主要原材料的材料单耗是否合理?

招股说明书显示,2,4-二氯氟苯和三氯化铝是本立科技1201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内,2,4-二氯氟苯和三氯化铝的材料单耗如下表所示(下称“表1”):

报告期内,本立科技1201产品的产量分别为3505.59吨、5042.21吨和5468.81吨。此外,因1201产品生产中产生的二聚物从2019年开始综合利用产生2,4-二氯氟苯,并用于生产1201产品,因此用于计算2,4-二氯氟苯耗用量的1201产品产量应扣除当期二聚物综合利用产生的1201产品产量,扣除后的1201产品产量分别为3505.59吨、4536.91吨和4867.74吨。

基于上述信息可计算出,报告期内,2,4-二氯氟苯耗用量分别为2915.25吨、3802.38吨和4072.35吨,三氯化铝耗用量分别为5305.71吨、7619.28吨和8260.09吨。

鉴于在产品的原因,报告期内,基于1201产品产量和材料单耗计算得到的2,4-二氯氟苯和三氯化铝耗用量逻辑上应不会高于其年度耗用量,但招股说明书却给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和耗用量情况及匹配关系”显示,2018-2020年,2,4-二氯氟苯耗用量分别为2948.76吨、3476.14吨和3672.67吨,且这组耗用量中并不包含二聚物综合利用产生的2,4-二氯氟苯数量;三氯化铝耗用量分别为5325.39吨、6869.33吨和7369.47吨。

对比上述两组数据可发现,2019年和2020年,基于1201产品产量计算得到的2,4-二氯氟苯耗用量比其年度耗用量分别超出326.24吨和399.68吨,基于1201产品产量计算得到的三氯化铝耗用量比其年度耗用量分别超出749.95吨和890.62吨。

疑问由此而生,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三氯化铝及2,4-二氯氟苯的材料单耗是否合理呢?

此外,1701产品是本立科技于2019年11月开始试生产的新产品,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2020年1-6月,有0.46吨1701产品用于内部生产和研发领用。

可是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却显示,2020年,1701产品并没有用于内部生产、研发领用。

2020年上半年用于内部生产和研发领用的0.46吨1701产品,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究竟去哪儿了?

附:本立科技IPO主要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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