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快速增长,并网消纳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条件。在更好推动我国能源转型、满足新能源快速增长需求的同时,未来避免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送出工程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而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提出,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这将缓解新能源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
近两年,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增长迅速。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1-5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4亿千瓦,同比增长9.5%。其中,风电装机容量2.9亿千瓦,同比增长34.4%;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6亿千瓦,同比增长24.7%。同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392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风电613亿元,同比增长-2%;太阳能发电117亿元,同比增长8.9%。
源源不断的新能源电能被与之配套的送出工程并入国家电网,满足各地用电需要。记者了解到,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集电线路将电流送至汇聚站,然后通过变电站将电压升到110千伏或更高,最终电能输送至国家电网,此过程被称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该送出工程由多系统组成,可长达几十公里,送出工程一般由电网企业承担。
那么,《通知》为何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一位新能源电站项目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考虑到光伏风电的特殊发电条件,新能源发电企业常处于偏远地区,电网企业资金、人力等资源不足,因此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其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负责。”这将缓解新能源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通知》还要求发电企业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并完全自愿,可以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以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
此外,《通知》明确要做好配套工程回购工作。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目前承担新能源配套工程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将对其电价进行补贴。”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配套送出工程造价不同,发电企业要考虑经济效益,是电价补贴合适,还是电网回购合适,这需要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
《通知》还要求确保新能源并网消纳安全。投资建设承建主体转变仅涉及产权变化,调度运行模式保持不变。各投资主体应做好配套送出工程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加强电网和电源规划统筹协调。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和电源送出通道,科学合理选取新能源布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的统一规划;考虑规划整体性和运行需要,优先电网企业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结合不同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衔接好网源建设进度,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
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并网一直存在较多技术性问题。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具有的间歇性、波动性等特点,大规模接入电网后需要进行协调配合,要求电网不断提高适应性和安全稳定控制能力,降低风能、太阳能并网带来的安全稳定风险,来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上述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新能源发电并入电网前,电网企业进行《电网接入系统报告》工作,优先考察当地电网能否消纳此部分电力,确保整体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另有业内人士称,过去几年电源与电网工程发展并不匹配:一种是电源已建好,但是配套的送出工程项目审批异常缓慢,严重影响了电源消纳;另一种是电网工程建好,但是送出的电源没有同步推进,导致电网利用效率不高。
”目前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以光伏发电为主,成本可控,能够做到市场驱动。未来看好储能电池搭配分布式能源和抽水蓄能的新能源发电形式。“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