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与快手一哥辛巴合作发展直播带货业务,在辛巴屡屡爆出负面事件后,上市公司盛讯达月内收到深交所两份问询函。深交所对盛讯达提出一系列灵魂提问,包括公司直播业务是否存在可持续性?公司直播业务是否严重依赖辛巴团队等?。
针对与辛巴团队合作开展直播业务,盛讯达月内收到深交所第二封问询函
6月28日,盛讯达(30051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问询函。这已经是本月盛讯达第二次收到深交所问询函,问询函主要内容也依旧围绕“快手一哥辛巴(辛有志)”。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此前盛讯达回复上一封问询函中显示,公司直播电商业务的盈利模式是凭借辛有志团队在平台拥有的高流量资源,接受品牌方客户委托为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与带货主播就收取的招商服务费和商品推广佣金进行分成。公司不承担商品存货成本,主播与公司仅为合作关系,不是公司签约主播。同时,2020年10月至12月,你公司招商业务发生的成本仅为6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54万元。
深交所要求盛讯达说明品牌方、带货主播是否均为辛有志团队提供的资源,品牌方与辛有志原有直播业务是否存在合作关系,带货主播是否为辛有志原有直播业务签约主播,公司在上述业务中承担的角色和提供的具体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和成本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与辛有志原有直播业务形成竞争关系,你公司直播电商业务的可持续性。
同时,问询函还提到,盛讯达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显示,盛讯云商后续将开展游戏IP衍生品、休闲零食直播带货业务,游戏主播签约、孵化、直播业务,游戏推广业务等,与现有招商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调整直播业务开展方式的原因,现有业务模式对辛有志团队是否构成重大依赖,股权激励考核期满后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要求盛讯达补充报备前10名品牌方及对应带货主播名称、收入实现情况、分成比例,并报备相关业务合同。
辛巴团队获盛迅达股权激励,成立合资公司进军直播电商市场
盛讯达和辛巴的故事可以追溯到2020年。
早在2020年9月,盛讯达当时曾经抛出过一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披露,公司于2020年9月向广东辛选控股有限公司(辛巴控制企业)转让全资子公司盛讯云商49%股权。而盛讯云商业务团队是盛讯达新引入的团队,为公司发展直播电商业务提供助力。
此外,盛讯达的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准备一次性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0.06万股,占盛讯达股本总额的9%。受激励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人,其中包括了辛选的创始人辛有志、联合创始人宋铁牛、高管杨芸等人,而上述三人均来自辛巴团队。其中,盛讯云商董事长、核心业务人员辛有志获得授予盛讯达总股本1%的股票,宋铁牛和杨芸则分别获得授予盛讯达总股本0.9%以及0.6%的股票。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获得授予股票的代价,盛讯云商必须满足相对应的业绩考核要求。具体为:盛讯云商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0.2亿元、2.2亿元及2.6亿元。否则盛讯达将以17.53元/股的回购价格将相应的股票予以回购及注销。
股票激励计划公布次日盛讯达直接涨停,同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上述计划公布第二天,盛讯达股价直接20%涨停,不过也火速引来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业绩考核指标的可实现性等。
而盛讯达对此的回应是,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游戏行业的监管,随着监管政策趋严,游戏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游戏业务收入亦处于下降状态。因此,公司一直寻求业务拓展机会,希望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本次通过引入辛有志业务团队,进军直播电商市场,利用辛有志团队在直播电商业务的流量优势和市场影响力,丰富上市公司业务模块,预计可较大幅度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引入辛有志业务团队的目的主要是丰富上市公司业务板块及提高盈利能力,不存在利用概念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业绩考核要求盛讯云商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实际完成2879万元。
那么,在辛巴团队的带领下,盛讯云商业绩完成得如何?
根据盛讯达公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2020年盛讯云商共实现直播电商业务收入4,653.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2.86%;全年实现净利润2,878.78万元,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5%。相比起年净利润2,000万元的业绩要求,辛巴团队算是完成了目标。
2020年控股股东换人后调整公司业务布局,逐渐转向医美领域
辛巴团队顺利实现盛讯达提出的2020年业绩考核要求,但事情到这里还没完。
6月1日,深交所向盛讯达下发了2020年年报问询函,其中指出,年报显示公司直播电商业务毛利率为100%,盛讯云商净利润为2,879万元,辛有志团队实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
深交所要求盛讯达说明直播电商的业务开展方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收入确认条件及核算方式,维持业务开展所需的必要成本,毛利率为100%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合理,成本费用确认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为达成业绩考核指标调节利润的情形。
盛讯达在6月7日回答了上述问题,盛讯达在回函中表示,2020年盛讯云商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凭借辛有志团队在平台拥有的高流量资源,接受品牌方客户委托为其提供商品的推广服务,收取招商服务费和商品推广佣金分成。
同时,直播带货业务中,辛有志团队在平台拥有高流量资源,获得品牌方客户的青睐,具备业务招商能力,可自行选择合作的主播,在直播带货业务中起主导地位。推广主播不是盛讯云商签约主播,与盛讯云商的合作既可以借助辛有志团队的影响力获得流量红利,也可以得到品牌方客户的商业合作。盛讯云商与推广主播在约定服务费和佣金分成比例时,已考虑推广主播的个人团队费用、直播费用以及招商服务成本,招商服务成本已在结算给主播的分成收入中扣除。
因为盛讯达在上述回答中指出“主播与公司仅为合作关系,不是公司签约主播。”才有了文章开头深交所的第二封问询函。
股价“捆绑”辛巴团队大起大落,投资者担忧公司业绩受到辛巴负面事件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盛讯达否认了利用“辛巴团队”概念炒作公司股价,但盛讯达的股价仍与辛巴团队尤其是辛巴(辛有志)本人息息相关。
在公布对辛巴团队的股票激励计划后,盛讯达股票11个交易日累计上涨62%;但在辛巴团队爆出“假燕窝”等一系列负面事件后,公司股价也随之受到影响。
而在今年6月7日盛讯达回复了深交所第一份年报问询函后,公司股价立马开启下跌模式,最多时盛讯达股价累计跌去45%。公司更是在6月15日及6月21日发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而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投资者也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疑问。有投资者质疑“辛巴事件是否会影响盛讯云商业绩承诺”,也有投资者提出,“公司是否有战略意向和快手今日头条等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局限于直播带货网红经济甚至是游戏产业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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