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叶蓁
2021年4月9日,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通股份")IPO获证监会反馈意见。此次冲击沪市主板,汇通股份招股书"信息量"大,除了此前关注到的实控人认定存疑、关联方低价入股问题外,《壹财信》还发现,汇通股份的前后两版招股书供应商数据"打架",采购总额竟"凭空"消失近四个亿;还为"零人"供应商贡献了上亿元营收,关系暧昧;此外,其历史出资瑕疵、社保缴纳违规或也值得关注。
两版招股书数据打架
近四亿元采购额消失
据招股书,汇通股份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材料销售、勘察设计、试验检测等。河北省是汇通股份最重要的业务区域,与此同时,汇通股份还深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所处行业的上游包括钢铁、沥青、水泥等行业。
2020年12月18日,汇通股份预披露招股书,2021年4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补充更新了2020年完整年度财务数据。
值得关注的是,两版招股书的2018年和2019年的前五大客户数据不变,但前五大供应商的相关数据却出现了不少出入。
从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来看,2021年招股书披露的对第一大供应商河北隆安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隆安商贸及其关联公司")的采购额比2020年招股书多出900.74万元,对第二大供应商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的采购额比2020年招股书多17.44万元,对第三大供应商高碑店市聚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聚惠建筑及其关联公司")的采购额比2020年招股书少28.05万元,两版招股书中关于第四、第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一致。
2019年的情况也如此。
2021年招股书披露的对前四名供应商隆安商贸及其关联公司、聚惠建筑及其关联公司、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河北嘉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采购额比2020年招股书分别多3,342.06万元、22.05万元、4.47万元、43.52万元,而两版招股书关于第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不变。
根据两版招股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比计算,2020年招股书中汇通股份2018年和2019年的采购总额分别为160,248.38万元、262,548.86万元。而2021年招股书中2018年和2019年的采购总额分别为150,794.31万元、235,582.20万元,分别比2020年招股书数据少了9,454.07万元、26,966.66万元,即2021年招股书中2018年和2019年的采购总额合计比2020年招股书少了36,420.73万元,令人不解。
与此同时,两版招股书关于2018年第五名供应商和2019年第四、第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都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两版招股书在2018年和2019年度的营业总成本及其以下科目的金额不变,存货也不变,发生上述变化的原因招股书或应补充披露。
"零人"供应商交易过亿
且与关联方注册地址巧合
在上述采购额数据"变脸"的供应商之中,汇通股份报告期内的第一大供应商隆安商贸及其关联公司或值得关注。
据最新版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隆安商贸及其关联公司均为汇通股份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钢材、砂石料等,采购金额分别为11,990.51万元、21,794.03万元、15,981.8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5%、9.25%、7.18%。
根据公开信息,隆安商贸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普通钢管、钢板、线材钢、其它钢材、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管道及管道配件、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的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等等,行业为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截图来自河北省小微企业名录)值得一提的是,据企信网,2016年至2019年,隆安商贸的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0人、0人、2人、2人,2016年之前和2020年的工商年报未公布社保缴纳人数。
此外,隆安商贸住所为容城县奥威路6号,由李兴隆和李沛忠各持股50%。同时汇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河北雄安荣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位于容城县奥威路6号,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除此之外,李沛忠还在容城县鑫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股10%,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多为房地产企业,是否还存在业务往来或需要核查。
(截图来自企信网)综上,汇通股份为隆安商贸贡献了上亿元的营业收入,但隆安商贸社保缴纳人数寥寥无几,并且其注册地址与汇通股份的一关联方地址"不谋而合",令人不解,背后其他的公司是否存在业务往来也无从得知。
历史出资存在瑕疵
公司社保缴纳违规
据招股书,汇通有限成立后共增资5次,其中2010年10月增资、2019年6月增资为纯货币增资,公司设立及其余3次增资涉及实物出资。在这4次涉及实物出资中,实物出资金额及占比如下:
(截图来自招股书)其中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增资前存在货币出资金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2005修订)的相关规定。
据招股书,汇通有限历次实物出资中,除张忠山名下一处房屋建筑物出资权属证书齐全外,其他实物资产出资共计13,334.66万元中,5,234.26万元存货或机器设备有发票,占比39.25%;620.00万元存货有购置收据,占比4.65%,其余7,480.40万元实物出资无发票及购入凭证,占比56.10%,主要为购入二手设备或股东个人与第三方合作承包项目所得原材料、无权证房屋建筑物。由于为现金支付或时间久远等原因,前述实物出资均未查询到购置银行流水;相关设备或原材料已投入公司使用完毕。瑕疵实物出资资产占所有实物出资资产价值的比例如下:
(截图来自招股书)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虽然提供了历次实物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实物出资中部分有发票或收据,但无购置合同、银行资金流水等原始单据,部分为无证建筑物,部分二手设备或原材料出资无凭证、银行资金流水,实物已使用完毕。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实物出资复核,为谨慎起见,除凭证齐全的一处办公楼外,其他实物资产均作为瑕疵资产,故瑕疵实物资产比例较高;各项资产欠缺的单据具体包括部分购置发票、购置合同、银行资金流水等。
就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出资比例瑕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情形已于2010年10月起得到纠正,《公司法》(2013修正)已删除了最低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且2017年股东对前述房屋建筑物之外的其他实物资产出资以货币资金补足。因此,前述历史出资比例瑕疵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有效存续,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此外,汇通股份报告期内还存在社保缴纳违规的情形。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分别为783人、892人和859人。其中2018年,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22人、380人、397人、266人;2019年未缴纳上述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54人、353人、403人、358人;2020年为228人、226人、234人、231人。
2018年因员工缴纳新农保或城乡(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或城乡(镇)居民医疗保险,无法办理上述保险缴费登记的人数和因个人原因未缴纳的人数合计为261人、320人、333人、201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3.33%、40.87%、42.53%、25.67%;2019年因前述原因未缴纳人数合计为292人、292人、338人、292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2.74%、32.74%、37.89%、32.74%;2020年因前述原因未缴纳人数合计为193人、193人、195人、193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2.47%、22.47%、22.70%、22.47%。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汇通股份应履行义务。
综上,汇通股份此次携手申港证券和容诚所赶考主板IPO,而公司接下来所面临的问询核查有待观察,《壹财信》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