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继两年前被多家基金管理人宣布暂停基金销售合作后,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财路基金”)在近期再度被相关公司宣布终止合作。6月22日,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发布公告称,即日起终止与苏州财路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6月以来已有平安基金、金鹰基金、华安基金3家机构先后发布与苏州财路基金终止合作的公告。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基金公司还曾在2018年、2019年宣布与该公司暂停基金销售的合作关系。
多家机构宣布终止合作
又有代销机构被基金公司暂停合作。6月22日,财通资管发布公告称,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决定自2021年6月22日起终止与苏州财路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财通资管并非近期唯一一家宣布与苏州财路基金终止合作的基金管理人。公开资料显示,6月以来,已有平安基金、华安基金、金鹰基金先后发布公告称,终止苏州财路基金办理公司的基金销售业务。
相关公告均提醒投资者在6月16日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若投资者未做处理的,相关基金公司将直接为投资者将存量份额转至公司直销平台。后续待投资者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基金份额查询等业务。
对于近期多家基金管理人与苏州财路基金终止合作的原因,华南某公募市场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是因为这家代销机构停止办理公募基金代销业务了。”但关于这一举措是苏州财路基金主动还是被动而为之,相关人士则并未做出回复。
针对上述情况的具体原因及有关基金管理人终止合作对公司的后续影响,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苏州财路基金,但对方得知记者身份后,电话随即被挂断。随后,北京商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再度致电苏州财路基金,相关客服表示,确实已与上述基金公司终止合作关系,原先的基金份额也已转至相关公司的直销平台,但对于记者询问的其他问题,相关客服则未予回应。
关于上述基金管理人终止与苏州财路基金合作的原因,申万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进一步分析,也可能与代销机构存在的风险有关。他认为,通常而言,代销机构会存在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销售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导。二是相关机构也可能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遭监管处罚以致相关业务被暂停。
两年前“旧案”终落幕
事实上,上述公司与苏州财路基金终止合作其实早已有迹可循。据了解,平安基金、财通资管曾在2019年3月发布公告称,暂停苏州财路基金代销公司旗下基金业务。而华安基金更是早在2018年6月就表示暂停与苏州财路基金的合作关系。
如平安基金在彼时的公告中明确指出,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在苏州财路基金暂停销售,投资者将无法通过苏州财路基金办理公司基金产品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但已通过苏州财路基金购买公司基金的客户,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但关于暂停与苏州财路基金合作的原因,上述相关基金公司也均未在彼时发布的公告中提及。
此外,某中型公募内部人士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其所在公司在暂停与苏州财路基金的基金销售合作关系后至今,已无新业务展开,但存量的产品则属于可以赎回但不予申购的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19年3月,苏州财路基金还曾因在内部控制、投资者适当性和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和风险隐患,被苏州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苏州财路基金当时的业务发展部经理符啸愚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存在公司未制定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的相关制度;公司销售的多支基金产品未经评级或评级不达标就上线销售,未有效执行公司制定的基金销售业务制度;网上开户时未要求基金投资人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公司回访发现已开户的客户中有非本人开户的情况等多项问题。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上述违规行为,苏州财路基金曾提出申辩意见,但被江苏证监局认为申辩理由不成立,并对其采取前述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苏州财路基金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22日,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代销总规模进行排名,在数据可统计的227家机构中,苏州财路基金排在第118位,属于行业的中型机构。
某行业资深研究人士认为,在网络时代高速发展的当下,中小型代销机构如果没有较强的能力,也没有强大的客户资源,则很容易被淘汰。特别是在头部机构越做越大的背景下,中小型机构自身如果没有做出特点,就会被市场淘汰。
上述内部人士也提及,基金公司在挑选代销机构时,会严格根据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拟定的准入制度进行。不仅会根据代销机构的财务状况、营业场所、风险管理制度及业务管理等因素进行考量,还会针对代销机构的销售能力进行评估,从中择优。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