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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投资为幌子的圈套 | 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

时间:2021-05-26 18:24:23 | 来源:财经自媒体

近年来,不断有投资者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遭受经济损失,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为加强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深化投资者教育,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宣传工作,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在2021年第二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鹏华资产特别推出以“警惕团伙作案,勿入证券期货投资圈套”为主题的投教系列,倡导理性投资文化。

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活动。

 投资圈套频现 

近年来新的证券期货投资圈套不断出现,其月利率往往能达到7%-8%,最高达15%,从而以高利率引诱大家将辛苦积攒的存款投到“金融陷阱”中。

犯罪分子依托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委托理财等手段为幌子,利用经营投资、商品销售、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消费返利、黄金期货交易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并不断由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向房地产、商贸、金融、旅游、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渗透。但总体上,团体作案、以利诱性为主的特点不会变。

 投资圈套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一些参与人员,在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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