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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正虚增231亿收入股价跌停 2018年度更换会计师后财务造假现形

时间:2021-05-22 08:26:09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毫无悬念,20日晚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ST金正(002470.SZ),21日开盘半小时内即告跌停。

当日开盘后,*ST金正股价直线下挫,在买卖资金拉锯下两度跌停又两度破板。9时53分,*ST金正第三次触及跌停板,此后再未反弹。

至21日下午收盘,*ST金正跌4.97%,跌停板上共计22.78万手封单。

4年虚增231亿收入

根据公司20日晚间披露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金正涉嫌多项违法事实。

一是*ST金正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

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45亿元,虚增成本210.838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8960亿元。

二是*ST金正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在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ST金正将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诺贝丰”)披露为关联方。经调查,*ST金正对其与诺贝丰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ST金正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的妹妹万雅君系诺贝丰的实际控制人。

*ST金正对其与诺贝丰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披露也不准确。2018年和2019年,*ST金正通过预付账款方式,分别向诺贝丰支付非经营性资金55.4505亿元、25.2902亿元。上述资金往来未按规定披露。

上述资金大部分被*ST金正划入体外资金池、资金池内资金主要用于虚构贸易资金循环、偿还贷款本息、体系外资产运营等。

此外,2018年和2019年,*ST金正也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两家公司的未披露金额合计达数亿元之巨。

三是*ST金正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经调查,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9.28亿元;在2019年半年报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10.28亿元。

同时,*ST金正在2019年年报中虚增存货31.97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181亿元,虚增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1435.84万元。

更换会计师当年财务造假现形

据证监会认定,*ST金正公开披露的2015-2019年年报以及2018年和2019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自2010年IPO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一直担任*ST金正的审计机构。

*ST金正2012-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吴金锋和高海涛。五年间,大信所为*ST金正年报出具的均为无保留审计意见。

2018年度,因会计师连续签字已满5年,大信所方面按定期轮换的相关规定,将签字会计师更换为杨春强与甘思同。

随后在该年度的审计中,两位新到任会计师即对*ST金正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

根据2019年4月29日发布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所方面认为*ST金正与关联方诺贝丰,以及与日照昊农贸易有限公司和临沂绿力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的较大金额资金往来不正常。

*ST金正财务造假的盖子由此正式揭开。这份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坐实了当时的市场传闻——在2019年3月,已有调查报道直指*ST金正虚增业绩。

2020年6月,大信所再度对*ST金正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依然为杨春强与甘思同。由于与关联方诺贝丰大额资金往来等问题无法判断,大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在财务造假尚未暴露时,*ST金正曾在2014年10月和2018年8月两度实施增发。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担任两次增发的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次增发次年,造假现形的*ST金正尚处在持续督导期内。记者注意到,在2019年5月和2020年7月发布的持续督导报告书中,中信建投对包括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在内的多项风险均作出提示。

据5月2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最终对*ST金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万连步给予警告,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其他多名涉事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和年份不等的市场禁入决定。

(作者:孙煜 编辑:张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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