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郭净净
4月21日盘后,宏达股份(600331.SH)突发2020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21亿元至-23亿元;而1月28日披露的亏损额为10.6亿元至15亿元。
截至2021年4月21日,宏达股份股价报跌至1.97元/股,最新市值40.03亿元。也就是说,该公司去年一年就亏掉了其一半市值。
并无评估,凭什么认定账面价值为0?
根据公司说法,其亏损扩大主要原因是对于四川信托的投资。
据了解,宏达股份对四川信托初始投资成本24700万元,经历2次增资62168.82万元,投资成本共86868.82万元。因涉及诉讼事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冻结了宏达股份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股权数额为77561.78万元,到2019年年底仍冻结。
根据2019年公司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云执12号之一),公司需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款计提延迟履行金,2020年公司计提延迟履行金5,138.91万元,该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账面价值为19.04亿元。
2020年12月22日,宏达股份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川银保监强字[2020]5号),2020年,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需要整改,对宏达股份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限制其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2020年12月22日,四川信托已改组董事会,公司在四川信托新一届董事会中未派有代表。宏达股份因此从2020年12月22日起公司对四川信托不再具有重大影响。
鉴于此,宏达股份表示,公司将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而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2019年末的账面价值为21.63亿元(经审计数据)。2020年1-9月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对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5906.09万元,预计减值金额为19.04亿元,减值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图片来源:宏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然而,宏达股份截至目前仍未获取四川信托2020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公司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价值进行估值,因评估机构取得的评估资料不完整,无法出具评估结果。
这就引起监管质疑。上交所4月21日发布问询函质问宏达股份:在未评估的背景下,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算的事实依据和具体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将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是否准确、恰当?
更惊讶的是,宏达股份还强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报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影响因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后,预计公司净资产不为负值”。要知道,该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22.96亿元,此次还预计2020年亏损21亿元至23亿元,几乎与截至2019年年底的净资产相等。
对此,交易所要求宏达股份核查并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值为负值的情形。同时,要求该公司充分披露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因素,明确投资者预期,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和后续安排。
此外,界面新闻了解到,宏达股份于今年1月27日才宣布,将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是:天健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繁重,时间和人员安排不了,因而主动辞任。
交易所特意要求:年审会计师对宏达股份作出业绩预告更正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是否适当和审慎发表专项说明。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开展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实控人行贿带来连环恶果
宏达股份于2001年上市,业务涉及冶金、矿山、化工等。界面新闻获悉,宏达股份当前的危机,始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的行贿案件。
根据2020年12月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开的起诉书,杨道群在担任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兰坪有色”)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鼎锌业”)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明知宏达集团(宏达股份关联方)存在抽逃资金、先货后款占用金鼎锌业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不履行监管职责,任由宏达集团通过上述违规行为从金鼎锌业攫取巨额利润。
据了解,为规避债权债务,刘沧龙要求杨道群将剑川有色的资产注入一家新成立的剑川益云。随后,杨勇和杨道群找到评估公司,并要求评估人员提高拟收购公司资产评估价值,评估人员最终将剑川益云资产评估为人民币1.17亿元,虚增资产价值人民币3360.81万元。宏达集团则通过子公司宏达股份按照虚假评估结果,于2010年、2012年分两次完成了股权收购。检方认定杨道群通过股权转让,和其儿子一同收受了宏达集团的贿赂3360.81万元。
2017年1月,宏达股份持有的金鼎锌业60%股权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告显示,经法院判决,宏达股份此前签订的开发兰坪铅锌矿等相关文件均无效。2018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判决宏达股份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判决其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2012年期间所获得10.74亿元的利润。这直接导致宏达股份2018年亏损26.72亿元,同比转亏。
2020年11月,宏达股份与旗下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被列为被告。原告金鼎锌业认为,2010年至2019年期间,持续向剑川益云销售锌浮渣、铜浮渣、工业矿等货物,剑川益云亦陆续向金鼎锌业支付货款,因剑川益云后期未按约向金鼎锌业支付货款,尚欠金鼎锌业货款3545.43万元。而因生产原材料无法得到保障,剑川益云2019年9月12日已全面停止生产。
2021年1月16日,一审判决结果显示,由被告剑川益云偿还原告金鼎锌业货款3545.43万余元及相关逾期付款资金占用费。截至2021年1月,扣除此前拍卖价款和以物抵债价款后,宏达股份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5.28亿元。
3月25日,宏达股份还披露,公司原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房屋1套将遭拍卖,此次变卖价款3649.15万元将用于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应付返还利润款相应减少3649.15万元。至此,公司原名下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诉讼而被冻结的3处房产已分别被司法拍卖、以资抵债和司法变卖;扣除上述3处房产的拍卖价款、以资抵债价款和变卖价款合计金额3.09亿元后,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4.92亿元。
另据了解,2021年2月初,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所持26.88%股份还被轮候冻结,原因为宏达实业曾为第三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第三方公司未按时偿还借款,为此金融机构起诉第三方公司还款,并将宏达实业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宏达实业承担担保责任。
2月26日,宏达实业所持上市公司546,237,405股全部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本次轮候冻结的原因为安信信托诉宏达实业等其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宏达实业目前债务逾期金额为27.69亿元。
眼瞅着公司步入深渊,宏达股份截至2020年9月30日仍有9.17万户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