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刚! IPO窗口指导: 现场检查常态化, 不穿透核查类型, 撤材料也……
来源 企业上市法商研究院
重大问题提示
1、最近保荐质量出现一些问题,以后现场检查将常态化,将其作为书面审核的必要补充;
2、股东资格穿透核查:国有持股平台、国家主权基金和上市公司不用穿透,其他要做穿透核查;
3、质量较差的项目将直接终止审核;
4、某板需要突出硬科技属性,实质重于形式,不能简单根据指标就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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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投行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
(一)招股书和申报材料质量较差
1、招股说明书模板化,风险意识不足,针对性不强,没有遵循重要性原则;
2、准确性、完整性欠缺。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的业务和核心技术披露不充分或者难以理解,用词夸大,描述缺乏证据和权威性;
3、不规范和核查验证不到位、有效性不强;
4、没有充分把发行人的主要风险因素写到保荐工作报告里,从监管角度认为保荐机构没有关注并核查。
(二)其他问题
1、问询回复时漏答、重大的问题没有回复到位,以及避实就虚,回复不充分;
2、对举报事项的专家核查不够重视;
3、对申报后的经营情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没有持续跟踪,比如重大诉讼;
4、投行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有些质控部门只管程序的合规性,信息披露和查验不够;
5、研发费问题
(1)研发费用占比问题。实务中有些企业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在拼凑研发费用的情况,这就出现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跟上市申报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形;
(2)研发费用的真实性问题。比如生产成本与研发费用混同、研发费用与所得税加计扣除金额较大、研发成果和收入的缺乏关联性、研发的投入和产出脱节。
03
对投行的期望
1、着力提高项目承揽质量。项目存在质量下降的趋势并存在结构性问题。投行需要对目前待申报项目认真分析研究和决策;
2、进一步提高尽职调查水平,着力提高申报文件质量。以后对终止审核或撤回的项目都要进行处罚,并且对个人和机构双处罚。
04
监管动向
(一)现场督导
1、督导启动:是因为审核提出问题,保荐机构还是说不清楚的。
2、督导目的:是把审核中存疑的事情搞清楚,同时检查保荐机构机构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核查程序是否到位。
(二)监管流程
1、程序:对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人员的处理监管警示以上的,都会提交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讨论。
2、重点:自律监管主要抓事中和事后。在事中考虑抓早抓小,目的是提醒,主要是转变执业习惯、执业理念,这是监管工作函;事后处理,针对违规的、情节比较重一点的,处理的范围已经从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保代扩张到了签字会计师、律师等。
3、标准:将设计梳理形成类型化的处理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多次违反相关规定的、不改正的,会加大惩罚力度,证监会也正在统筹建设中介机构质量记录机制。
4、责任:现在比较突出的就是保荐工作底稿做的很不完善,这将是接下来的推进方向。招股书的第一稿申报稿普遍质量较差,将来追究责任的时候将以申报稿为标准。
04
某板专题问题
1、加强某板定位的思想认识。保荐机构要把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坚守某板定位,和突出硬科技的要求上来,建设好某板市场。
2、保荐机构要把硬科技企业筛选出来。何为硬科技:
(1)主要是围绕落实国家战略确定的科技发展方向或具体内容的企业。例如十四五规划这个大规划,同时各个部委现在正在加紧制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具体规划,现在有三十几个。如果要是符合国家战略规划或者他们相关指南里点到的那些技术或者项目,在某种情况这就是需要国家战略需要的。
(2)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的企业。
(3)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突出的企业。有些企业即使是模仿的,或者是代工的,但是它的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产业化能力、运用效果非常好,也是可以的。
(4)各细分行业领域的领先企业、掐尖的企业。
(5)市场认可度高的行业。落实国家战略,确定的科技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的企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等先进技术的企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突出的企业;各细分行业领域领先企业;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等。
3、督促发行人把科创属性披露清楚。保荐机构要督促发行人将研发应用的技术及其性能、功能客观准确得说清楚,特别是发行人研发应用的技术及其性能,是否符合上面的几个方向。
4、保荐机构要将科创属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要将其作为核查的重要内容,改进核查方法,提升核查能力和水平,不仅核查数量指标,更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保障企业的科创属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投行最前线总结,整理了以下几点提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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