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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股票期权试点规则落地 股票和ETF均可作为期权合约标的物 交易实行熔断制度

时间:2019-12-10 11:22:07 | 来源:同花顺财经

本报讯(记者罗思)1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与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即日起实施。

深交所明确,股票和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均可作为期权合约标的物。

在交易主体方面,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相关条件的深交所会员可以申请开通股票期权交易权限,参与深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其他股票期权经营机构参与深交所股票期权交易的,应当申请成为深交所交易参与人,开通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深交所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七大条件。包括: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该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权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期权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买卖申报经深交所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结算义务。

期权交易实行熔断制度。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期权合约在最近一次集合竞价阶段产生的成交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10倍的,该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买卖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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