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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解锁时点...

时间:2019-11-07 17:22:06 | 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这是什么意思?如果在2020年12月授予股票,16个月后,也就是2022年4月解锁,那就是说2021年的净利润比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2%?这里16个月后中间可以相隔2年,也可以相隔1年,那么这个32%到底是1年的增长幅度还是2年的增长幅度?文字表述不清出,请修改!

董秘回答(大华股份SZ00223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11月1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28个月、40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40个月。具体内容您可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深交所(http://www.szse.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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